【論述題】試述公務員法律關系的內容。
【參考答案】公務員法律關系的內容,主要表現在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的關系、公務員作為行政主體的代表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兩方面。
(1)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的關系。這種關系表現在:
①行政機關的職權、職責、權限和優先權一概由公務員具體承受。
②公務員在分享行政機關的職權、優先權和分擔行政機關的職責、權限時,行政機關有權對分享和分擔物進行“再分配”。
③公務員實施行政管理活動,在形式上必須以行政機關的名義,在實質上必須按行政機關的意志進行。
④國家行政機關享有對公務員的管理權。
(2)公務員作為行政主體的代表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。公務員作為行政主體的代表,以行政主體的名義對相對人實施行政管理,并依法采用各種處罰和強制手段;同時,公務員作為行政主體的代表有義務履行該行政主體的職責,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,接受相對人的監督。相對人有服從和協助公務員實施行政管理活動的義務;同時,相對人享有建議、批評、申訴、控告等權利。
上述兩方面的關系是密切相關的,公務員代表行政主體與相對人之間形成的關系,是基于行政機關與公務員之間職務關系而發生的,公務員如果不是作為行政主體的代表,便無權行使行政主體的行政職權,行政主體也就談不上與行政相對人形成行政法律關系。